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成立于2016年10月,负责学校采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管理中心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实行廉政责任到人、逐级审批、政务公开等手段规范采购行为,建立严谨、有效的监督机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学校有关采购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二)接受学校集中采购申请,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确定采购方式后组织相关单位讨论学校集中采购评标原则,确定评标办法;
(三)组织学校集中采购采购文件和标底的编制,发布采购信息,接受投标报名,审查采购供应商资格,确定投标人名单,发放采购文件;
(四)组织学校公开招标采购的开标、评标、定标及学校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竞价采购;
(五)发出学校集中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
(六)组织需纳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申报、备案、评标定标工作,进口产品和国际招标的申请及非公开招标采购、变更采购方式的申报;
(七)负责采购项目合同的审查和备案,参与采购项目的验收监管;
(八)负责受理并协调对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询问与质疑的答复;
(九)负责组织采购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十)负责建立和管理全校统一的电子采购平台,建立学校采购数据信息库,进行市场调查和价格分析;
(十一)协助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和管理学校采购评标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
(十二)负责全校采购专责工作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十三)负责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