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速摄像机-SZTUEQ2020114(2020.10.14)

发布时间:2020-09-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批准,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就超高速摄像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SZTUEQ2020114

项目名称:超高速摄像机

项目内容:超高速摄像机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依法不需申请营业执照的,使用法定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情况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7年9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警示条款: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取消合同延续资格或禁止参与采购的风险。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地点:任何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3日 17时00分 前在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官网(网址:http://bidding.sztu.edu.cn/)学校集中采购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及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官网要求进行注册报名,未报名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注册报名方法: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线上报名,数字证书办理途径详见系统登录界面中的“CA证书及注册相关业务指导”,系统操作方法可登录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资料下载”模块下载《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答疑:注册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08 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投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要求模块提交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澄清结果在投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中公布。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当面递交或寄送形式向我中心递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格式参照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官网资料下载(网址:https://bidding.sztu.edu.cn/zlxz.htm)中的《质疑函格式》。

投标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0月1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深圳技术大学学生活动中心101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暂不需要上传至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

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10月1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在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公开开标。开标室:深圳技术大学学生活动中心101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现场提供一份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盖章件(仅限授权代表人)及身份证明材料,查验通过后方可入场。

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须在开标前2日在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撤销报名,未撤销报名且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面临被录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者下轮投标评审扣分的风险。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将面临被录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下轮投标评审扣分、取消合同延续资格或禁止参与采购的风险。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招标文件疑问联系人:骆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56076

系统注册审核联系人:骆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56157

业务咨询邮箱: SZTUZTB@sztu.edu.cn

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0年 9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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