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事项:免税变更为含税 变更金额:75.9万元 原合同要求:合同签订后 90 个日历日内交货,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说明: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以及取得生产国出口许可批文(如有)后。) 第十二条 合同其他约定 变更合同要求:1、合同签订后 45 个日历日内交货,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2、删除原合同第十二条 合同其他约定的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