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离子体尾气处理器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有关规定,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拟对等离子体尾气处理器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等离子体尾气处理器

合同金额(万元):47.2

中标供应商:上海睿衍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合同编号CB146552023000325,外贸合同编号CB146552023000325-JZ

变更事项:第十二条 合同其他约定

原条款:

1.为办理进口及减免税优惠手续之目的,甲方、乙方、甲方选定的进口代理公司、乙方指定外商 Global Standard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签订《进口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四方合同”)。各方一致确认,四方合同的签订仅为办理进口手续及减免税优惠之目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四方合同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与责任。若因四方合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增加甲方本合同之外的义务责任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为乙方指定外商 Global Standard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全部责任承担连带责任,须保证Global Standard Technology Co.,Ltd. 公司提供的货物满足本合同相关的招投标(应答)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

3.若 Global Standard Technology Co.,Ltd. 公司(乙方指定外商)因四方合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索赔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变更后:

删除内贸合同第十二条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终止四方合同。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汇率上涨出现汇兑损益,导致上海睿衍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处于高进低出现象,审计监管部门不同意这样做法,进而无法按照约定的免税流程推进合同相关事宜。为了项目能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上海睿衍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愿意承担所有产生的税费并申请进行内贸合同条款变更、终止四方合同。

                                                                 

征求意见期限: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09-12至2023-09-1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技术大学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深圳技术大学B2栋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

联系电话:19959700500  传真:23252519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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