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内贸合同编号CB146552022000366,外贸合同编号为CB146552022000366-JZ。 变更事项:第三条 货物交付及验收1.交货日期 原条款: 合同签订后 180 个日历日内交货,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含免税证明办理时间);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说明: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以及取得生产国出口许可批文(如有)后。) 变更为:合同签订后, 320 个日历日内交货,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含免税证明办理时间);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说明: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以及取得生产国出口许可批文(如有)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