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共聚焦显微拉曼光谱仪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有关规定,分析测试中心拟对激光共聚焦显微拉曼光谱仪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激光共聚焦显微拉曼光谱仪

合同金额(万元):249.9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鑫鑫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条款:

第三条 货物交付及验收

1.交货日期和地点

1)合同签订后,2022年11月30日前交货(含免税证明办理时间),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说明∶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以及取得生产国出口许可批文(如有)后。)

 

变更后:

第三条 货物交付及验收

1.交货日期和地点

1)合同签订后,2022年12月10日前交货(含免税证明办理时间),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说明∶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以及取得生产国出口许可批文(如有)后。)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的采购合同,可以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1、因产品停产,需要变更同品牌升级产品的;2、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核减采购标的内容的;3、因实际需要,需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追加采购的标的金额在原合同采购金额10%以内,且未超过原项目预算金额的;4、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调整采购标的尺寸、规格、数量、付款方式等的。

      本次采购符合上述第4条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调整货期的情况,特申请采购合同变更,请予批准。

 

     (以下请具体说明申请采购合同变更的理由)

 

   由于疫情、俄乌战争、原材料采购延缓等影响,导致该设备的货期延期。考虑到货期的问题,经双方友好协商,申请变更合同,更改货期到2022年12月10日前                                                                 

征求意见期限:从 2022  11  25 日至2022 12  1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分析测试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

联系电话:0755-23256168  传真:0755-23256168

 

备注: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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