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束蒸发镀膜仪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有关规定,中德智能制造学院拟对电子束蒸发镀膜仪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电子束蒸发镀膜仪

合同金额:98.90万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矢量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条款:

第三条 货物交付及验收

1.交货日期和地点

1)合同签订150个日历日内交货,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含免税证明办理时间);(说明: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以及取得生产国出口许可批文(如有)后。)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本次采购货物总金额为¥ 989000.0000 

  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50%。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款项   

 

变更后条款:

第三条 货物交付及验收

1.交货日期和地点

1)合同签订300个日历日内交货(含免税证明办理时间),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说明: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以及取得生产国出口许可批文(如有)后。)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本次采购货物总金额为¥ 989000.0000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50% 的款项。合同签订30天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20% 的进度款项。验收合格设备无故障连续运行15日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30% 的款项。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 由于疫情等不可抗因素的影响,供应商无法按时完成供货。依据《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第十条“疫情防控期间,中标(成交)供应商受疫情影响造成不能按期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延期履行合同,免予追究违约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对合同进行变更,交货期变更为合同签订后300个日历日内,

2. 由于疫情等不可抗因素的影响,设备暂时无法到货,为了缓解疫情期间设备生产厂商面临的生产、资金压力,加快设备生产、制造效率,增加20%预付款。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30% 的款项。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11-212022-11-25(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技术大学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

联系电话:158896183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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