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前内容: 封面 二〇二二年七月 3.1 2022年7月5日前完工。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5日。本条约定的工期不包括依据第一章的约定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时间。 5.2 乙方指定人员 乙方委派黄云淡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履行合同。项目经理的权限为:2022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0日。乙方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并同时委派新的项目经理。 附件五 保修期限 装饰装修工程 自2022年7月1日到2024年8月16日 变更后内容: 封面 二〇二二年九月 3.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工。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5日。本条约定的工期不包括依据第一章的约定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时间。 5.2 乙方指定人员 乙方委派黄云淡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履行合同。项目经理的权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乙方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并同时委派新的项目经理。 附件五 保修期限 装饰装修工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