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力学测试仪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有关规定,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采购单位名称)拟对纳米力学测试仪(项目名称)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纳米力学测试仪

合同金额(万元):185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今浩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6条“交货期限”中第(1)项,具体内容为:“签订合同后100天内交货(说明: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和卖方代理应协助买方代理办理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以及取得生产国出口许可批文(如有)后。)。

 

原合同第4条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履约保证金给甲方。甲方自收到履约保证金2天内,支付合同总价50%的款项。验收合格,设备无故障连续运行1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款项。

 

 

变更(补充)为:合同签订后的360个日历日内交货,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以及取得生产国出口许可批文(如有)后),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给甲方。甲方自收到履约保证金2天内,支付合同总价50%款项。货到支付合同总价40%的款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10%的款项。设备无故障运行30日后,退回履约保证金。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变更理由:由于疫情原材料全球缺料导致货期延误,其中部分原力学器件供应商为欧洲供应商,国际局势导致原来供应商无法按期交货影响整机的交付,加之美国受疫情影响,导致航班稀少,无法及时完成供货。依据《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第十条“疫情防控期间,中标(成交)供应商受疫情影响造成不能按期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延期履行合同,免予追究违约责任”。  

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对合同进行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08-22至2022-09-2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单位名称)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

联系电话:1324672830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