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AI开发平台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有关规定,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 拟对便携式AI开发平台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便携式AI开发平台

合同金额(元):134900.0000

中标供应商:奇傲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事项一:交货日期

原合同要求: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交货

变更内容:合同签订后2022年8月31日前交货

变更事项二:需求调整,核减图形处理器

原合同要求:1.4 图形处理器配置支持PyTorch机器学习库,并行计算核心为4864个,显存容量8GB,位宽256bit,长度172mm

4.1本次采购货物总金额为¥ 134900.0000

变更内容:核减配置1.4图形处理器。

核减后“本次采购货物总金额为¥130400.0000”。

变更事项三:付款方式

现变更为合同签订后提前预付款合同总金额的50%,即65200,货物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变更金额:经核减后合同总金额调整为130400.0000,预付款65200元。

原合同要求:“本次采购货物总金额为¥ 134900.0000 。

验收合格后,【设备无故障连续运行7日后】(甲方试用期),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的情形,可要求乙方退换货物,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如符合合同要求,则甲方使用单位整理相关付款资料,经校内审批后交由市财政局统一支付货款。”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变更理由:    

(1)该合同购买的工作站发货受到疫情的严重影响,包括且不限于物流,产能等。

(2)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若干措施》提出鼓 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 (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

(3)变更的配件显卡长度不影响机器整体恒通属于非关键性指标和参数。

    4)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加快项目预算的支出。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5月5日至20225月12(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

联系电话:0755-23256076  传真:0755-23256076

备注: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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