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于2020年9月9日签订的《货物采购国内贸易合同》(编号:CB146552020000242)以及于2020年10月26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原合同”)项下乙方逾期供货与质保期内一个高真空计(型号PBR260)灯丝烧坏导致无法使用问题达成以下内容:
1.武汉普朗克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深圳技术大学两只全新的真空规,型号:PBR 260(P/N:PT R27002)。
2.深圳技术大学支付武汉普朗克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尾款及履约保证金,共计:(小写)266750.00,(大写)贰拾陆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
3.双方达成协议后,武汉普朗克科技有限公司2周内把真空规通过快递方式寄给深圳技术大学,货物质量要求、交付、验收、质保、权利瑕疵担保、风险承担等问题按原合同执行。
4.深圳技术大学收到货物后应立即展开验收,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尾款及履约保证金。
5.武汉普朗克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补充协议签订后1周内向深圳坪山区法院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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