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工程期限: 原合同为: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施工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的,施工期经双方协商后可以顺延)。 更改为:合同签订后完成施工适当延长,最迟不得晚于2022年5月6日,施工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的,施工期经双方协商后可以顺延)。 支付方式: 原合同为: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当工程施工完成50%时,采购人按合同价款支付40%给中标人,当工程施工完成并提交验收资料后,采购人再按合同价款付30%给中标人,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采购人审计部门结算审计完毕,提交工程质量保修金后一次性付清。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以保函方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非现金形式提交。保修期(两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情况下由中标人向学校申请并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后无息退回。 更改为: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当工程施工完成时,采购人按合同价款支付70%给中标人,当工程施工完成并提交验收资料后,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采购人审计部门结算审计完毕,提交工程质量保修金后一次性付清。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以保函方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非现金形式提交。保修期(两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情况下由中标人向学校申请并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后无息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