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物理教学实验中心光学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有关规定,大学物理教学实验中心拟对大学物理教学实验中心光学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大学物理教学实验中心光学实验室装修工程

合同金额(万元):31.084564

中标供应商:深圳中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条款:

第十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17.1  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当工程施工完成50%时,采购人按合同价款支付50%给中标人,当工程施工完成并提交验收资料后,采购人再按合同价款付30%给中标人,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采购人审计部门结算审计完毕,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以保函方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非现金形式提交。保修期(两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情况下由中标人向学校申请并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后无息退回。

 

变更后:

第十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17.1   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当工程施工完成50%时,采购人按合同价款支付50%给中标人,当工程施工完成并提交验收资料后,采购人再按合同价款付30%给中标人。中标人提供合同价款7%的履约保证金和 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 采购人在收到保证金后支付合同价款20%给中标人,合同最终总价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采购人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后结算。其中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采购人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后依据审计结果无息退回 。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两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情况下由中标人向学校申请并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后无息退回。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的采购合同,可以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1、因产品停产,需要变更同品牌升级产品的;2、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核减采购标的内容的;3、因实际需要,需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追加采购的标的金额在原合同采购金额10%以内,且未超过原项目预算金额的;4、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调整采购标的尺寸、规格、数量、付款方式等的。

      本次采购符合上述第 4    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付款方式的  情况,特申请采购合同变更,请予批准。

     (以下请具体说明申请采购合同变更的理由)

 

因临近年底封账,采购人需加快部门预算支出,故修改支付方式,经双方友好协商,申请变更合同的付款方式。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1216日至20211222(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学物理教学实验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

联系电话:0755-23256651  传真:0755-2325618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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