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前: 第三章 合同时效 第七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本次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甲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乙方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其中清洁开荒和前期楼宇查验工作,根据楼宇实际交付时间,按照通知入场时间进行作业,在校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荒清洁作业。 第五章 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条 管理服务费用标准 1、本项目的中标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总金额为59494886.29元(12个月)。 (1)物业费部分中标金额为38480776.29元。2021年1月至3月每月物业费用1954159.45元,2021年4月物业管理费2418683.62元,2021年5月物业管理费2790241.77元,2021年6月物业管理费3510121.83元,2021年7月物业管理费3837683.70元,2021年8月物业管理费3982189.34元,2021年9月至12月每月物业管理费4019844.42元。 (2)安保部分中标金额为17141500.00元,2021年1月至4月每月管理费1008360.00元,2021年5月至7月每月管理费1432020.00元,2021年8月至12月每月管理费1762400.00元。 (3)开荒保洁和承接查验服务部分中标金额为3872610.00元,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2、付款方式: (1)物业费部分:甲方每月通过“深圳技术大学”校园物业监管考评表,对乙方项目管理及人员现场服务情况进行考评(其中机动岗位除对服务品质进行考核外,甲方将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对当月机动岗位和人数进行调整,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当月未按招标计划到岗的机动人员费用将在物业费用中扣除,扣除标准为当月物业费人均费用)。 原则上应根据考评结果按月支付款项,如特殊情况,可由乙方提供服务承诺函后安排提前支付当月款项。(具体详见考核办法) (2)安保人员服务费由安全保卫中心根据每个月进行岗位考核,核定当月支付费用后,交后勤保障部统一支付。 (3)开荒保洁部分:乙方服务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费用。 变更后: 第三章 合同时效 第七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本次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月19日。甲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乙方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其中清洁开荒和前期楼宇查验工作,根据楼宇实际交付时间,按照通知入场时间进行作业,在校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荒清洁作业。 第五章 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条 管理服务费用标准 1、本项目的中标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总金额为59494886.29元。 2、付款方式: 2021年1月至12月份的物业费部分、安保人员服务费和开荒保洁部分费用,已按合同要求履约并已完成了部分费用的支付,2022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9日的费用,共计为3528440.11元,在2021年12月25日之前一次性支付至乙方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