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和标准学院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质量和标准学院拟对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装修工程

合同金额(万元):42.540623

中标供应商:深圳中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第十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变更前内容: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当工程施工完成 50%时,采购人按合同价款支付 50%给中标人,当工程施工完成并提交验收资料后,采购人再按合同价款付 40%给中标人,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采购人审计部门结算审计完毕,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3%;以保函方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非现金形式提交。保修期(两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情况下由中标人向学校申请并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后无息退回。

 

变更后内容: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当工程施工完成 50%时,采购人按合同价款支付80%给中标人,中标人提供合同价款7%的履约保证金和 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 采购人在收到保证金后支付合同价款20%给中标人,合同最终总价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采购人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后结算。其中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采购人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后依据审计结果无息退回 。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两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情况下由中标人向学校申请并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后无息退回。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采购人需要加快学院预算支出,所以修改支付方式。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1215日至2021122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质量和标准学院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3002号深圳技术大学

联系电话:0755-23256702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8394812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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