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将合同 第三条 货物交付及验收 1.交货日期和地点 (1)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日内交货,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变更为:合同签订后60 个日历日内交货,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 2.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50%的款项。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0%款项。变更为: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50%的款项。乙方支付10%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0%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