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有关规定,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采购单位名称)拟对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项目名称)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

合同金额(万元):64.79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启慧仪器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合同签订后 120 个日历日内交货(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 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 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以及取得生产国出口许可批文(如有)后),产品的附件、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现将其变更为:(1)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00个日历日内交货,即2021年12月25日前交货(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后),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合同其余条款不变。

   

变更涉及的货期:

交货期300个日历日,2021年12月25日前交货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变更理由:由于全球新冠疫情原因,原材料采购及加工均有延迟,无法按时供货。依据《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若干问题措施的通知》第十条“疫情防控期间,中标(成交)供应商受疫情影响造成不能按期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延期履行合同,免予追究违约责任。” ,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对合同进行变更,将发货时间延迟到合同签订后290 个日历日交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特申请采购合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 12  7 日至2021年 12  13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单位名称)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

联系电话:  13246728305           

 

         备注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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