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变仪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有关规定,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采购单位名称)拟对流变仪(项目名称)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流变仪

合同金额(万元):59.7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赛纳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条款:

第三条 货物交付及验收

1. 交货日期和地点

1)合同签订后 120 个日历日内交货(说明: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款委托外贸公司签署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以及取得生产国出口许可批文(如有)后),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变更后条款:

第三条 货物交付及验收

1. 交货日期和地点

1)合同签订后 180 个日历日内交货(说明: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款委托外贸公司签署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以及取得生产国出口许可批文(如有)后),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的采购合同,可以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1、因产品停产,需要变更同品牌升级产品的;2、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核减采购标的内容的;3、因实际需要,需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追加采购的标的金额在原合同采购金额10%以内,且未超过原项目预算金额的;4、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调整采购标的尺寸、规格、数量、付款方式等的。

      本次采购符合上述第__4_条___货款__情况,特申请采购合同变更,请予批准。

(以下请具体说明申请采购合同变更的理由)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新冠疫情原因,供应商在设备生产、航班运输方面受到严重影响,无法按时完成供货,依据《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度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第十条“疫情防控期间,中标(成交)供应商受疫情影响造成不能按期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延期履行合同,免于追究毁约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对流变仪的货期进行变更。

该项目(高速离心机)的经费来源于韩林波负责的新引进高端人才财政补助科研启动经费“生物医用润滑涂层构筑及机理研究(高端人才)20201061010024”。由于该项目属于进口设备,并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导致采购进度可能会有所延长。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12月02日至2021年12月0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13262692950

采购人:韩林波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

联系电话:13262692950  传真: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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