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给甲方,甲方自收到履约保证金2天内,支付合同总价10%的货款。验收合格,设备无故障连续运行1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90%的尾款。 现将其变更为: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给甲方。甲方自收到履约保证金2天内,支付合同总价50%的货款。验收合格,设备无故障连续运行1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尾款。 变更涉及的金额: 合同总价40%的货款:1534943.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