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车辆及部件装置项目合同变更 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技术大学(采购单位名称)拟对地铁车辆及部件装置(项目名称)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地铁车辆及部件装置

合同金额(万元):770万元

中标供应商:北京大象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条款:第四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 50  %的款项。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  37.5  %的款项。设备无故障连续运行  1  个月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 12.5 %的款项

变更后条款:第四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 50  %的款项。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采购人追加支付合同总价 12.5  %的预付款项。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  25  %的款项。设备无故障连续运行  1  个月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 12.5 %的款项乙方需要在甲方追加支付12.5%预付款项前以转账汇款的方式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5 %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7天内退回至乙方账户。甲方指定下列收款账户收取本合同价款,且本条款确定的内容不得撤销、不得变更:

 名:深圳技术大学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号:8110301013500284551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原合同中第四条付款方式中,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价的50%,由于本项目成本较高,为加快供应商施工及供货进度,需变更合同,追加合同总价的12.5%作为预付款。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莫义弘(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深圳技术大学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楼701

联系电话:18219162702    传真:无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8394812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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