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动力汽车动力总成标定设备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有关规定,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拟对混合动力汽车动力总成标定设备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混合动力汽车动力总成标定设备 合同金额(万元):688.65万元 中标供应商:中科测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条款:第四条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的款项。验收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款项。 变更后条款:第四条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的款项。合同签订15天后,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给买方,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进度款项。验收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款项。项目验收合格之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原合同中第四条付款方式的合同签订15天内,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的款项已经完成支付,但此项目交货周期长,目前需要加快学院今年的支出进度,特申请追加20%的款项,但总体支付金额不变,故申请合同变更。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3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王宏楠(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深圳技术大学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 联系电话:18860953899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