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分拣与自动仓储系统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有关规定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拟对无人超市解决方案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分拣与自动仓储系统

合同金额(万元):128.90万元

中标供应商:晟晟创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条款:第四条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45%的款项作为预付款;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5%的款项。无质量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变更后条款:第四条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45%的款项作为预付款;合同签订7天后,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25%的进度款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款项。乙方需要在甲方支付25%进度款项前以转账汇款的方式缴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7天内退回至乙方账户。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原合同中第四条付款方式的合同签订7天内,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的款项已经完成支付,但此项目交货周期长,目前需要加快学院今年的支出进度,特申请追加25%的款项,但总体支付金额不变,故申请合同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922日至2021927(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张婷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深圳技术大学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

联系电话:18520095152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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