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条款: 第四条付款方式 1. 本次采购货物总金额为¥ 1145000.0000。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 履约保证金给甲方,甲方预支付合同总价 50% 的款项。设备验收合格,无故障连续运行1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50% 的款项。项目验收合格之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 变更后: 第四条付款方式 1. 本次采购货物总金额为¥ 1145000.0000。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履约保证金给甲方,甲方预支付合同总价 50%的款项。合同签订两周后,乙方再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履约保证金给甲方,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20%的进度款项。设备验收合格,无故障连续运行 1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30%的款项。项目验收合格之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