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条款: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本次采购货物总金额为¥943800.0000。
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50% 的款项,验收合格,设备无故障连续运行 1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50% 的款项。
变更后: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本次采购货物总金额为¥943800.0000。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50%
的款项。合同签订15天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20%的进度款项。验收合格,设备无故障连续运行 1 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30%的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