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型汽车检测设备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有关规定,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拟对中型汽车检测设备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中型汽车检测设备

合同金额(万元):190万元

中标供应商:兰新贝尔(深圳)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条款: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天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80%的款项;在采购人检测货物之前,中标人需要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款项给采购人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后30天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款项;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支付中标人质保金。

变更后条款: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天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80%的款项;在采购人检测货物之前,中标人需要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款项给采购人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后30天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款项;连续运行90天且无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支付中标人质保金。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原合同中第四条付款方式中质保金的支付条件为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第五条质量保证期限及发生问题的处理中安车自产设备质保期为三年,外购设备从202031日起到202131日。以上的要求与标书中36.3条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30天办理解除担保手续” 存在偏差和歧义,故变更合同以明确质保金的支付条件。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428日至2021510(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张国凌(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

地址:深圳技术大学马鞍岭实训基地2-105

联系电话:13602545258 

 

备注: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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