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微波材料学工作站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有关规定,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采购单位名称)拟对便携微波材料学工作站(项目名称)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便携微波材料学工作站

合同金额(万元):34.956万元

中标供应商:苏州宁宜达贸易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条款:

第四条 付款方式

2. 履约保证金 :采购货物总金额的5 %

乙方需要交付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方式缴纳。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流程,提交“退付保证金申请书”(下载网址:http://sbc.sztu.edu.cn,办理保证金退付事宜。

变更后条款:

第四条 付款方式

2. 履约保证金 :采购货物总金额的5 %

乙方需要交付履约保证金,以电汇方式缴纳。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流程,提交“退付保证金申请书”(下载网址:http://sbc.sztu.edu.cn,办理保证金退付事宜。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为乙方苏州宁宜达贸易有限公司的收款账号开户行在江苏省苏州市,转账支票无法跨省跨市进行兑换,故乙方提出变更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的申请。为免耽误本项目采购的正常进行,我院同意乙方变更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的申请。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311日至2021317(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单位名称)

地址:深圳技术大学C5教学楼205

联系电话:0755-23256080  传真: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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