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条款:
第一条:
分光辐射亮度计 型号:PR670
第十二条 合同其他约定
1.为办理进口及减免税优惠手续之目的,甲方、乙方、甲方选定的进口代理公司、乙方指定外商先锋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Titan Electro-Optics(Hong
Kong)Co.,Limited)公司签订《进口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四方合同”)。各方一致确认,四方合同的签订仅为办理进口手续及减免税优惠之目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四方合同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与责任。若因四方合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增加甲方本合同之外的义务责任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为乙方指定外商先锋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Titan Electro-Optics(Hong
Kong)Co.,Limited)公司的全部责任承担连带责任,须保证先锋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Titan
Electro-Optics(Hong Kong)Co.,Limited)公司提供的货物满足本合同相关的招投标(应答)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
3.若先锋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Titan Electro-Optics(Hong Kong)Co.,Limited)公司(乙方指定外商)因四方合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索赔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附件
配置清单所设型号:分光辐射亮度计
型号:PR670
变更后条款:
第一条:
分光辐射亮度计 型号:PR-670
第十二条 合同其他约定
1.为办理进口及减免税优惠手续之目的,甲方、乙方、甲方选定的进口代理公司、乙方指定外商华融科技有限公司(FAR LONG TECHNOLOGY LIMITED)公司签订《进口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四方合同”)。各方一致确认,四方合同的签订仅为办理进口手续及减免税优惠之目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四方合同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与责任。若因四方合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增加甲方本合同之外的义务责任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为乙方指定外商华融科技有限公司(FAR LONG TECHNOLOGY LIMITED)公司的全部责任承担连带责任,须保证华融科技有限公司(FAR LONG TECHNOLOGY LIMITED)公司提供的货物满足本合同相关的招投标(应答)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
3.若华融科技有限公司(FAR LONG TECHNOLOGY LIMITED)公司(乙方指定外商)因四方合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索赔的,乙方应赔偿甲方
配置清单所设型号:分光辐射亮度计
型号:PR-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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