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大学园区(一期)智能化和信息化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有关规定,深圳技术大学拟对深圳技术大学园区(一期)智能化和信息化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技术大学园区(一期)智能化和信息化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服务

合同金额(万元):239.5

中标供应商: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条款:

第十五条  付款方式

1、本项目第一阶段验收合格并收到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整理相关付款资料,经内部审批后向市主管部门发起申请支付人民币150万元。

2、本项目第二阶段验收合格并收到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给甲方,甲方整理相关付款资料,经内部审批后向市主管部门发起申请支付合同剩余全部款项。

3、合同到期且履行完毕后,乙方服务过程无质量问题(含处罚)情况下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变更后条款:

第十五条 付款方式

1、本项目第一阶段验收合格并收到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整理相关付款资料,经内部审批后向市主管部门发起申请支付人民币150万元。

2、本项目第二阶段验收合格并收到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给甲方,甲方整理相关付款资料,经内部审批后向市主管部门发起申请支付合同剩余全部款项。

3、合同到期且履行完毕后,乙方服务过程无质量问题(含处罚)情况下由甲方按照内部相关程序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乙方以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乙方有义务保证其提交给甲方的保函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5、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保函,其有效期应与《深圳技术大学园区(一期)智能化和信息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合同》(合同编号:0733-19200415)有效期一致或更长。

6、因客观原因,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保函有效期无法满足要求的,乙方有义务在已提交保函(下称旧保函)有效期结束前,提前至少20个工作日提交新的有效保函(下称新保函)给甲方(新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旧保函),或以其他合法、有效的方式延长旧保函有效期。乙方无法按时提交新保函或延长旧保函有效期时,甲方有权凭旧保函兑付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次合同变更不涉及额外采购货物,不涉及变更合同金额,仅对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进行变更。

根据市主管部门建议,采购项目应尽量采用保函方式支付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由于合同签订较早,依然使用现金方式支付,经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为保函方式支付。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技术大学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

联系电话:18002504135  传真:/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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