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现将存储系统(项目编号:CB1059012019000661)中标供应商合同终止。原合同签订于2019年11月25日。 合同相关条款内容如下: 第三条 货物交付及验收 1.交货日期和地点 (1)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交货,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或者补齐货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该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需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包含退货后重新交付的),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该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一般产品超过5天或进口产品超过15天,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并有权向乙方追缴违约金及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既得利益损失与预期利益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