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侧信道非侵入分析系统采购合同(采购编号为SZTUDY2019009) 原约定为:Deep Learning模块功能支持GPU加速以及服务器集群计算,是产品可选项,非默认项,乙方可按需提供试用版。 现根据《深圳技术大学谈判记录表(采购编号为SZTUDY2019009)》,将该模块授权使用方式明确为:当甲方对Deep Learning模块有使用需求时,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开通,并至少可连续使用1个月,3年内根据甲方需要可无限次申请。 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侧信道非侵入分析系统采购合同(采购编号为SZTUDY2019009) 原约定付款方式为:验收合格后,甲方享有【14】日历日的试用期,【设备无故障连续运行14日历日后】,试用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的情形,可要求乙方退换货物,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如符合合同要求,则甲方使用单位整理相关付款资料,经校内审批后交由市财政委统一支付货款。 现更改为: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款项,即¥814000元(人民币捌拾壹万肆仟元整)。甲方享有【14】日历日的试用期,【设备无故障连续运行14 日历日后】,试用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的情形,可要求乙方退换货物,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如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总价60%的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