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拟对 法务咨询服务类预选供应商 采购项目进行优质服务合同续期奖励,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
采购项目名称 |
深圳技术大学(筹)2017年法务咨询服务类预选供应商 |
采购项目编号 |
SZTUFW2017015 |
中标单位 |
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广东安恪律师事务所、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 |
合同有效期 |
2017年6月23日至2018年6月23日 |
合同续期原因 |
双方在有效期内有着良好合作,通过采购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续期半年。采购单位对此服务项目的履约评价等级为“优”。 |
续期申请内容 |
双方在原合同有效期间有着良好而愉快的合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申请续期该合同,续期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
续期时间 |
2018年6月23日至2018年12月23日 |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评标结果公示72小时。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加盖公章)向本中心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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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 深圳技术大学(筹)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
联 系 人: 骆老师 |
联系电话: 0755-23256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