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原位阻抗增益分析谱仪》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有关规定,工程物理学院拟对《高压原位阻抗增益分析谱仪》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高压原位阻抗增益分析谱仪

合同金额(万元):¥478,800.00

中标供应商:广州市舜为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   第三条 货物交付及验收  1.交货日期和地点:

1)合同签订后 90个日历日内交货(含免税证办理时间),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说明: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以及取得生产国出口许可批文(如有)后。)

变更为:

1)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8月15日(含当日)前交货(含免税证明办理时间),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说明: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以及取得生产国出口许可批文(如有)后。)。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工程物理学院邹永涛教授负责采购的 高压原位阻抗增益分析谱仪项目,并于2025424日完成合同签订(合同编号:CB146552025000151)。按照原先合同约定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即2025723日前需到货。

合同执行期间,因深圳海关对该项目中的配件“激光器/激光产生模块”的税号归属存在争议问题,并且中美贸易战导致海关报税材料多次退单、关税程序变长,又因8月台风极端天气航班预定困难等不可抗力原因,最终导致实际延期至2025815日交货,共延期23天,乙方已提供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根据合同条款要求“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该违约金。”,按延期时长共计11.0124万元违约金。由于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造成货物交易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以及期间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情况,基于双方友好协商的前提,现申请延长高压原位阻抗增益分析谱仪项目的货期至2025815日。

                                                                 

征求意见期限: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11-13 至2025-11-20 

联系方式:

采购人:工程物理学院

地址:B4超强激光应用技术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18682160586  传真:0755-2325656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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