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技术大学(采购单位名称)拟对实训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名称)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实训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263.04万元

中标供应商:上海策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第22次办公会议纪要》(深技大纪要【2024】22号)要求,同意从统筹经费追加107.3万元用于支付实训室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因此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调整采购标的的付款方式。

变更金额:1073000

变更内容:

1)原付款方式:

3.本项目第二阶段验收合格并收到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后,60工作日内,采购人整理相关付款资料,经内部审批后向市主管部门发起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款项。

4.本项目第三阶段验收合格并收到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后,60工作日内,采购人整理相关付款资料,经内部审批后向市主管部门发起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的款项。

5.本项目第四阶段验收合格并收到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后,60工作日内,采购人整理相关付款资料,经内部审批后向市主管部门发起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的款项。

6.本项目第五阶段验收合格,投标人服务过程无质量问题(含处罚)情况下由采购人无息退还投标人履约保证金。产生处罚金的,按约定扣除相应金额。

2)变更后的内容:

3.本项目第二、三阶段验收合格并收到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后,60工作日内,采购人整理相关付款资料,经内部审批后向市主管部门发起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40.8%的款项。

4.本项目第四阶段验收合格并收到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后,60工作日内,采购人整理相关付款资料,经内部审批后向市主管部门发起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剩余款项。

5.本项目第五阶段验收合格,投标人服务过程无质量问题(含处罚)情况下由采购人无息退还投标人履约保证金。产生处罚金的,按约定扣除相应金额。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第22次办公会议纪要》(深技大纪要【2024】22号)要求,同意从统筹经费追加107.3万元用于支付实训室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因此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调整采购标的的付款方式。

 

 

征求意见期限: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11-26 至2024-12-03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技术大学(单位名称)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深圳技术大学

联系电话:0755-23256150    传真:无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8394812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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