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补充)内容 原合同条款: 第十二条 合同其他约定 (若为非进口免税产品,此条款删除。若为进口免税产品,中标方是供货方的,则该项外贸合同为三方合同。) 1.为办理进口及减免税优惠手续之目的,甲方、乙方、甲方选定的进口代理公司、乙方指定外商 HORIBA Instruments Incorporated签订《进口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四方合同”)。各方一致确认,四方合同的签订仅为办理进口手续及减免税优惠之目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四方合同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与责任。若因四方合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增加甲方本合同之外的义务责任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为乙方指定外商 HORIBA Instruments Incorporated的全部责任承担连带责任,须保证 HORIBA Instruments Incorporated提供的货物满足本合同相关的招投标(应答)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 3.若 HORIBA Instruments Incorporated(乙方指定外商)因四方合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索赔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变更后: 第十二条 合同其他约定 (若为非进口免税产品,此条款删除。若为进口免税产品,中标方是供货方的,则该项外贸合同为三方合同。) 1.为办理进口及减免税优惠手续之目的,甲方、乙方、甲方选定的进口代理公司、乙方指定外商 香港卡尔森实业有限公司 签订《进口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四方合同”)。各方一致确认,四方合同的签订仅为办理进口手续及减免税优惠之目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四方合同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与责任。若因四方合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增加甲方本合同之外的义务责任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为乙方指定外商 香港卡尔森实业有限公司 的全部责任承担连带责任,须保证 香港卡尔森实业有限公司 提供的货物满足本合同相关的招投标(应答)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 3.若 香港卡尔森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指定外商)因四方合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索赔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