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管理要求 (一)适用范围 1. 采购范围:学校文化创意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1)办公文具:如文具套装、笔记本、便利贴、U盘、鼠标垫、书签、笔、笔袋、商务文件夹、信封、名片盒、卡套、徽章等; (2)生活用品:如生活用品套装、按摩仪、钥匙扣、小夜灯、小风扇、充电宝、晴雨伞、保温杯、马克杯、可乐杯、深圳通、SZTU一次性医用口罩等; (3)纪念手信:如明信片、团扇、文具套装、校园建筑主题小方巾、唯实求精校园文化套装、丝绸卷轴等; (4)衣帽服饰:如卫衣、T恤、POLO衫、衬衫、连帽衫、棒球服、冲锋衣、领带、棒球帽等; (5)包袋类:如胸包、电脑包、单肩包、双肩包、拉链包、帆布袋等。 2. 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学校文化创意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与战略合作伙伴协商下单采购。 3. 战略合作伙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项目暂不纳入协商下单采购范围。 (二)入围数量 1家 (三)供应商的产生 邀请深圳市深技大匠心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参加学校文化创意产品采购项目战略合作伙伴资格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四)实施程序 1. 预算金额在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须编报学校集中采购计划,由采购人直接选择战略合作伙伴为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供应商报价表予以备案,成交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 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学校文化创意产品采购项目,不需要编报学校集中采购计划,采购人直接向战略合作伙伴协商采购。 3. 战略合作伙伴提供的产品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预算金额通过网上竞价采购或公开招标等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五)履约监管 1. 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对学校文化创意产品采购项目战略合作伙伴方式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考核战略合作伙伴的履约表现。采购人应及时向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反馈战略合作伙伴的履约情况(填写《采购合同履约情况反馈表》),履约情况将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依据。 3.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深圳技术大学将取消其战略合作伙伴资格: (1)因行贿、受贿、串通报价、转包、挂靠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2)虚抬价格、扰乱市场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合同的; (5)在合同之外加价收取费用的; (6)经查实,给予采购人经办人员回扣或好处的; (7)拖欠员工工资,引发劳资纠纷或对采购人的声誉及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构成影响的; (8)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9)不按采购合同要求全面真实履约的; (10)恶意质疑投诉被查实累计2次的; (11)拒不遵照执行协议供应商有关管理规定的; (12)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 (13)承接的项目履约评价情况为差的; (14)其它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