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学校零星纺织品类项目战略合作伙伴资格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条款规定情形,2020-2021年度学校零星纺织品类项目战略合作伙伴资格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项目名称

2020-2021年度学校零星纺织品类项目战略合作伙伴资格

预算金额

本项目仅确定战略合作伙伴资格,不设置预算限额

技术需求

一、项目管理要求

(一)适用范围

1. 采购范围:床单、被套、枕头、军训服、T恤衫、医生服、护士服、手术服、隔离衣、病人服、布艺窗帘。

2. 预算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纺织品采购项目,采购人与战略合作伙伴协商下单采购。

3. 对于需按配套要求实施而不适宜拆分单品采购的(例如:被套与被芯、枕套与枕芯、窗帘与电动装置等)或者战略合作伙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项目暂不纳入协商下单采购范围。

(二)入围数量

1

(三)供应商的产生

邀请深圳监狱所属的国有独资企业深圳市启新辉实业有限公司参加2020-2021年度学校零星纺织品类项目战略合作伙伴资格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四)实施程序

1. 预算金额在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须编报学校集中采购计划,由采购人直接选择战略合作伙伴为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供应商报价表(见附件一)予以备案,成交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 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纺织品项目,不需要编报学校集中采购计划,采购人优先向战略合作伙伴协商采购,也可以自行采购。

3. 战略合作伙伴提供的产品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预算金额通过网上竞价采购或公开招标等其他采购方式采购。(五)履约监管

1. 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对零星纺织品类项目战略合作伙伴方式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考核战略合作伙伴的履约表现。采购人应及时向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反馈战略合作伙伴的履约情况(填写《深圳技术大学履约评价表》),履约情况将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依据。

3.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深圳技术大学将取消其战略合作伙伴资格:

(1)因行贿、受贿、串通报价、转包、挂靠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2)虚抬价格、扰乱市场的;(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合同的;(5)在合同之外加价收取费用的;(6)经查实,给予采购人经办人员回扣或好处的;(7)拖欠员工工资,引发劳资纠纷或对采购人的声誉及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构成影响的;(8)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9)不按采购合同要求全面真实履约的;(10)恶意质疑投诉被查实累计2次的;(11)拒不遵照执行协议供应商有关管理规定的;(12)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或竣工的;(13)现场项目管理团队与投标不符的;14)其它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拟邀请供应商

深圳市启新辉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财库《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纺织品等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关事宜的通知》(深财购〔201629号)文件精神,学校应按相关规定预留纺织品类项目采购份额,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深圳市启新辉实业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唯一具有纺织品销售资质的监狱企业。因此,为充分落实我校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工作,拟对学校零星纺织品类项目向深圳市启新辉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公示期限

202076日起至2020713日止。

采购人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0755-23256076

联系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深圳技术大学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0755-23256076

联系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竹韵花园深圳技术大学学生活动中心105

注: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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