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百千万工程”新型城镇化建设设计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条款规定情形,广东省“百千万工程”新型城镇化建设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项目名称

广东省“百千万工程”新型城镇化建设设计服务

预算金额

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技术需求

1、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规划设计服务

1

拒绝进口

1

陆河县陆河大道规划设计服务

1

拒绝进口

2

陆河县县城中心城区规划设计服务

1

拒绝进口

3

陆河县水唇镇城市会客厅精神堡垒设计服务

1

拒绝进口

4

陆河县南万镇红锥林研学谷规划设计服务

1

拒绝进口

5

陆河县螺溪镇城市会客厅规划设计服务

1

拒绝进口

6

陆河县螺溪镇城市会客厅规划设计服务

1

拒绝进口

7

陆河县茶品牌包装设计服务

1

拒绝进口

8

连平县十字老街风貌提升规划设计服务

1

拒绝进口

9

连平县桃文旅发展策划设计服务

1

拒绝进口

10

连平县上坪镇古坑村百千万工程典型村示范创建项目

1

拒绝进口

11

连平县溪山镇东水村田园综合体概念性规划设计服务

 

拒绝进口

设计咨询服务

1

拒绝进口

1

连平县油溪镇大东村典型村高质量发展

1

拒绝进口

2

连平县典型村(5个)村庄规划方案咨询

1

拒绝进口

3

连平县陂头镇陂头村民宿方案咨询

1

拒绝进口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规划设计服务

2、具体技术要求

序号

服务内容

配置和技术规格要求/技术要求

1

 

规划设计服务

 

1.1、成交供应商须针对规划设计服务项目提供满足需求的设计方案(产品)并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进行汇报,并按采购人意见进行修改,方案设计深度需满足采购人需求,并出具正式的方案设计文件。

1.2、方案文本为A3图册两份,包含方案成果电子文档。

2

 

设计咨询服务

 

2.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需求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并形成正规的汇报文本以及按要求进行汇报。咨询反馈需按采购人意见进行修改直至满足采购人需求。

2.2、咨询服务需要以意见反馈表或采购人认可的形式进行呈交。

3

协助项目实施过程监管

协助采购人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评审,确保实施过程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满足设计需求和采购人的要求。

4

配合服务

4.1、参加由采购人主持的需由设计人参加的相关会议。

4.2、配合采购人做好设计变更工作。

 

拟邀请供应商

深圳深技大设计院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符合以下情况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4.其他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且只有唯一供应商的。

本次采购符合上述第___4____其他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且只有唯一供应商的。_情况,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请予批准。

(以下请具体说明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我校“双百行动”工作结对县为河源市连平县及汕尾市陆河县。两个县在推进新城镇建设过程中,就重点区域、公园与开敞空间、新建设片区、线性空间、城市更新地区等方面向我校提出规划设计需求。因设计规划服务需求涵盖多个方向,包括城区规划、道路规划、乡镇规划、绿化设计等景观设计服务,景点内部改造、村庄改造等建筑设计服务,以及文旅方案、产品包装、产品推广、产业发展策划设计等,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且需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委关于“双百行动”实施方案中“推动高校师生在更广阔空间实施才、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推动教学科研成果更好转化为县镇村高质量发展的强进动力”的要求,结合我校创意设计学院的专业优势,出于既能为帮扶县提供专业的设计服务,又能为学校师生提供课程实践平台的双重考虑,以及基于该项目作为“双百工程”的特殊性,拟由深圳技术大学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院”)来承接相关设计及咨询服务,该设计院作为我校下属资产公司,能够以构建产学研实践平台、项目工作、实习平台、社会实践等方式整合调动我校工业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等设计专业师生的力量,更好的满足设计规划服务的需求,且能够与我校师生携手共筑,实现双赢。

基于上述原因,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将此项服务供应商指定为深圳深技大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便更好的开展设计服务。

公示期限

2024年0807日起至2024年0814日止。

采购人

联系人

老师

联系电话

0755- 23256189

联系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深圳技术大学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0755-23256076

联系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竹韵花园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110室

注: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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