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供应商违规处理意见书
深技大采招中心书〔2021〕032号
当事人一:深圳市银江龙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7938510824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23楼2303-2304号
当事人二:深圳市仪泰斯特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5731142917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东南园路北佳兆业中心A1910
当事人三:深圳市信轩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305836140G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3号都市花园乐庭轩三单元5B
深圳市银江龙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仪泰斯特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轩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参加了由我中心组织的“干泵等试验仪器及装置一批(项目编号:CB146552021000530)”网上竞价采购活动。对竞价应答文件审核时,我中心发现深圳市银江龙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仪泰斯特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轩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竞价应答文件最后一次保存者均为“wei.wang@electest.com.cn”。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深圳市银江龙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仪泰斯特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轩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经学校批准,对深圳市银江龙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仪泰斯特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轩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
两年内禁止参与深圳技术大学学校采购活动,并计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上述采购参与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辩。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辩或申辩理由不成立,处理生效。
深圳技术大学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30日
抄送:中德智能制造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