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供应商违规处理意见书
深技大采招中心书〔2021〕024号
当事人一:北京茂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6301935P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D5042
当事人二:北京本迪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07EK6XA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二街12号1号楼B2层210室
当事人三:北京昊宇通光科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569520641J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1093号
北京茂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本迪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昊宇通光科贸有限公司参加了由我中心组织的“
锁相放大器六轴调节架”项目(项目编号:CB146552021000630,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网上竞价采购活动。在审核过程中,我中心发现有如下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北京茂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本迪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昊宇通光科贸有限公司竞价应答文件的最后一次保存者均为“Qian Zheng”,北京茂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本迪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昊宇通光科贸有限公司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及“其他响应资料”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北京茂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本迪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昊宇通光科贸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经学校批准,对北京茂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本迪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昊宇通光科贸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
(一)两年内禁止参与深圳技术大学学校采购活动;
(二)计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上述采购参与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辩。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辩或申辩理由不成立,处理生效。
深圳技术大学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6日
抄送:聚龙学院(创新创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