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供应商违规处理意见书 (〔2021〕017号)

发布时间:2021-12-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供应商违规处理意见书

深技大采招中心书〔2021〕17号


当事人一: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30300799573001U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9号

当事人二:深圳美牙美口腔数字化产业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793897363G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96号A栋二三楼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牙美口腔数字化产业有限公司参加了由我中心组织的“口内扫描仪(二次)”项目(项目编号:SZTUEQ2021135)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有如下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1.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牙美口腔数字化产业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作者均为“guoyan”;

2.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牙美口腔数字化产业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电子版装载U盘为同一款(含“爱迪特”logo),投标文件封装为同一款文件袋(含“爱迪特”logo)。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第(三)(四)项的情形,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牙美口腔数字化产业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经学校批准,对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牙美口腔数字化产业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

两年内禁止参与深圳技术大学学校采购活动,并计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上述采购参与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辩。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辩或申辩理由不成立,处理生效。



深圳技术大学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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