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供应商违规处理意见书
深技大采招中心书〔2021〕17号
当事人一: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30300799573001U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9号
当事人二:深圳美牙美口腔数字化产业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793897363G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96号A栋二三楼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牙美口腔数字化产业有限公司参加了由我中心组织的“口内扫描仪(二次)”项目(项目编号:SZTUEQ2021135)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有如下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1.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牙美口腔数字化产业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作者均为“guoyan”;
2.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牙美口腔数字化产业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电子版装载U盘为同一款(含“爱迪特”logo),投标文件封装为同一款文件袋(含“爱迪特”logo)。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第(三)(四)项的情形,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牙美口腔数字化产业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经学校批准,对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牙美口腔数字化产业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
两年内禁止参与深圳技术大学学校采购活动,并计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上述采购参与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辩。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辩或申辩理由不成立,处理生效。
深圳技术大学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9月7日
抄送: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