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供应商违规处理意见书
深技大采招中心书〔2021〕010号
当事人一:北京智科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4MA00CQBY1T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3层306号006
当事人二:北京优诺智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MA01JXMU7J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地下一层CB108-040号
北京智科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优诺智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参加了由我中心组织的“多智能体协同实验装置”项目(项目编号:SZTUEQ2020019)、“双关节机械臂”项目(项目编号:SZTUEQ2020020)的集中采购招投标活动。在评审上述两个项目的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北京智科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优诺智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文件电子版作者和最后一次保存者均为“kunhang”。
综上所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第(三)(四)(五)项的情形,北京智科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优诺智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经学校批准,对北京智科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优诺智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如下处理:
两年内禁止参与深圳技术大学学校采购活动,并计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上述采购参与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辩。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辩或申辩理由不成立,处理生效。
深圳技术大学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3日
抄送:中德智能制造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