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供应商违规处理意见书 (〔2021〕009号)

发布时间:2021-09-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供应商违规处理意见书

深技大采招中心书〔2021009


当事人一:江西连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5761389180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金沙三路1015号

当事人二:深圳市创客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469104E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人民路东侧康华苑A栋502

当事人三:北京航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710Q0G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乙1号院14号楼1层154号


江西连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创客达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航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参加了由我中心组织的光学平台”项目(项目编号:CB146552021000306,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网上竞价采购活动。在审核过程中,我中心发现有如下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江西连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创客达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航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三家投标单位的竞价应答文件最后一次保存者均为b1g”,三家投标单位的竞价应答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

综上所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江西连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创客达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航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经学校批准,对江西连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创客达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航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

(一)两年内禁止参与深圳技术大学学校采购活动;

(二)计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上述采购参与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辩。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辩或申辩理由不成立,处理生效。



深圳技术大学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7



抄送: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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