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供应商违规处理意见书
深技大采招中心书〔2021〕008号
当事人一:东莞市邱氏打铁激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3B1D2X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东莞市黄江镇梅塘社区大冚村清祥科技园二楼
当事人二:深圳市骁龙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17392087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公常路清祥科技园1栋2楼
东莞市邱氏打铁激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骁龙激光设备有限公司参加了由我中心组织的“微电子打印机”项目(项目编号:CB146552021000332,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网上竞价采购活动。在审核过程中,我中心发现有如下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东莞市邱氏打铁激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骁龙激光设备有限公司两家投标单位的竞价应答文件最后一次保存者均为“LI XILU”,两家投标单位的竞价应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综上所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东莞市邱氏打铁激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骁龙激光设备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经学校批准,对东莞市邱氏打铁激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骁龙激光设备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
(一)两年内禁止参与深圳技术大学学校采购活动;
(二)计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上述采购参与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辩。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辩或申辩理由不成立,处理生效。
深圳技术大学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7日
抄送: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