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供应商违规处理意见书
深技大采招中心书〔2021〕007号
当事人一:深圳市先发智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CDU53C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社区福前路69-5号A27E
当事人二:深圳市致道卓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URAU5E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粤兴三道深圳虚拟大学综合大楼A405室
当事人三:迈迪威(深圳)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JEAA6T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71区留仙二路三巷16号盛天龙公司创新谷415
深圳市先发智能有限公司、深圳市致道卓成科技有限公司和迈迪威(深圳)实业有限公司参加了由我中心组织的“遥控无人安防车”项目(项目编号:CB146552021000343,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网上竞价采购活动。在审核过程中,我中心发现有如下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深圳市先发智能有限公司、深圳市致道卓成科技有限公司和迈迪威(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三家投标单位的竞价应答文件最后一次保存者均为“ZHOUWEI”,三家投标单位的竞价应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综上所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深圳市先发智能有限公司、深圳市致道卓成科技有限公司和迈迪威(深圳)实业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经学校批准,对深圳市先发智能有限公司、深圳市致道卓成科技有限公司和迈迪威(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
(一)两年内禁止参与深圳技术大学学校采购活动;
(二)计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上述采购参与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辩。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辩或申辩理由不成立,处理生效。
深圳技术大学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7日
抄送: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