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供应商违规处理意见书
深技大采招中心书〔2021〕003号
当事人一:深圳市益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385063R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新秀路新秀村瑞思大厦二层F253室
当事人二:深圳市鑫达旺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3623470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南社区深南中路3037号南光捷佳大厦1132
深圳市益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鑫达旺投资有限公司参加了由我中心组织的“网络分析仪”项目(项目编号:CB146552021000289,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网上竞价采购活动。在审核过程中,我中心发现有如下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深圳市益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鑫达旺投资有限公司两家投标单位的竞价应答文件最后一次保存者均为“AutoBVT”。
综上所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深圳市益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鑫达旺投资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经学校批准,对深圳市益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鑫达旺投资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
(一)两年内禁止参与深圳技术大学学校采购活动;
(二)计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上述采购参与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辩。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辩或申辩理由不成立,处理生效。
深圳技术大学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日
抄送:中德智能制造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