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供应商违规处理意见书
深技大采招中心书〔2020〕5号
当事人一:深圳市金富强家具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359870977D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上屋社区园美社区坑尾路1号厂一层、二层、三层
当事人二:深圳市美斯顿家具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754298229Y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大勘杨门工业区44号101
深圳市金富强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强公司)和深圳市美斯顿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斯顿公司)参加了由我中心组织的“E-0食堂公共区域优化家具”项目(项目编号:SZTUHW2020017,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有如下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1、金富强公司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书写为深圳市美斯顿家具有限公司,并加盖了金富强公司公章;
2、金富强公司和美斯顿公司所提供的投标电子文件作者均为“小熙”。
3、金富强公司和美斯顿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封面、目录及相关内容异常一致。
综上所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第(三)(四)(五)项的情形,金富强公司和美斯顿公司的行为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经学校批准,对深圳市金富强家具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美斯顿家具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
两年内禁止参与深圳技术大学学校采购活动,并计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上述采购参与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辩。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辩或申辩理由不成立,处理生效。
深圳技术大学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1日
抄送:深圳技术大学后勤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