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供应商违规处理意见书

发布时间:2020-03-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供应商违规处理意见书

深技大采招中心书〔20201

 

当事人:深圳市卡尔森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3193601395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平社区兰金四路19号华瀚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201-A12

 

深圳市卡尔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尔森公司)参加了由我中心组织的“光刻机”项目(项目编号:SZTUEQ2019145,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经评审,深圳市卡尔森实业有限公司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经查,卡尔森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文件第116页《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对“套刻精度:正面套刻精度±0.5µm”和“曝光光强均匀度:6英寸面积±2% ”两项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均为“满足”

经我中心及本项目原评审委员会调查,上述响应内容与卡尔森公司提供的澄清资料中的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产品MIDAS SYSTEM MDA-600S正面套刻精度为1µm,投标产品MIDAS SYSTEM MDA-600S6英寸的光强均匀度既有3%,又有±2%)不符。

综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卡尔森公司投标响应未按产品真实情况填写的行为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按照《深圳技术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深圳技术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五十三条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学校批准,对深圳市卡尔森实业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

(一)取消深圳市卡尔森实业有限公司“光刻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TUEQ2019145)的中标资格;

(二)两年内禁止参与深圳技术大学学校采购活动。

深圳市卡尔森实业有限公司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辩。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辩或申辩理由不成立,处理生效。

 

 

深圳技术大学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039

 

 

抄送:深圳技术大学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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