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供应商违规处理意见书(2019001号)

发布时间:2019-09-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上海钼贡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我中心收到你司放弃“光谱式亮度计”采购项目(编号:CB1059012019000183)中标资格函件“弃标函”。

经核查,因你司无故弃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及《深圳技术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你司做如下处理:

(一)取消你司“光谱式亮度计”采购项目(编号:CB1059012019000183)中标资格。

(二)两年内(2019901日至2021831日)禁止参与深圳技术大学的采购活动;

(三)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你司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辩。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辩或申辩理由不成立,处理生效。

 

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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