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大学(筹)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供应商违规处理意见书(2018002号)

发布时间:2018-09-21文章来源: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当事人一:北京泰科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475217349XB

址: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西辛峰村南6区1号

当事人二:上海米开罗那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75985137X2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康桥东路1388号4A厂房

当事人三:深圳安昱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319555315K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办东坑社区东茂路4号8楼


北京泰科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米开罗那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安昱泰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参加深圳技术大学(筹)“金刚石薄膜用镀膜设备”项目招投标活动(招标编号:SZTUEQ2018069,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0日)。

  经核,上海米开罗那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使用北京泰科诺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三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作者为同一人,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的情形,属于串通投标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及《深圳技术大学(筹)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对北京泰科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米开罗那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安昱泰科技有限公司做出以下处理:

    (一)所缴纳的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两年内(2018年09月21日至2020年09月20日)禁止上述三家公司参与深圳技术大学的采购活动;

    (三)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北京泰科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米开罗那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安昱泰科技有限公司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技术大学(筹)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辩。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辩或申辩理由不成立,处理生效。



深圳技术大学(筹)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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