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邦威服装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7年08月03日参加了由我中心组织的迎新工作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B1059012017000078)的投标,预算金额70000.00元,中标金额49800.00元。经查实,你公司中标后拖延、拒绝签订合同,给我校采购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理:
一、禁止你公司三年内参加我校采购活动;
二、将你公司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处理期限:2017年8月28日——2020年8月28日。
深圳技术大学筹备办公室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7年8月28日